| 本报港口讯(记者 王春玲 通讯员 沈剑锋) 记者从市清理办了解到,市行政中心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清查阶段已经结束,并取得初步成果。
清查结果显示,此次清理工作共涉及项目用地160宗,涉及土地面积8466.64亩,包括已建成和在建的22宗,面积3025.577亩,其中已付清征地补偿款的87宗,面积4698.311亩,未付清征地补偿款的73宗,面积3768.329亩,欠征地补偿款3846.7194万元。整个清理工作范围内用地已达到开发建设条件的49宗,面积2113.0335亩。截至8月29日,市清理办对列入此次清理工作范围内的160宗用地资料全部进行了登记和上图,每宗用地均建立了档案。
此次土地清理工作,一是按照“先易后难”的原则,采取“分片区分批次”的办法,对市行政中心区范围内的每一宗闲置土地进行实地核查,逐宗摸清征地补偿落实情况及其他情况。二是根据调查成果,经过比对原有的数据,逐宗用地进行更新信息、登记造册和定性。三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《防城港市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》,制定了《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办法》,根据清理处置办法的要求对有关用地分别提出处理意见。四是对地处南北大道一线,已付清征地款、完善用地手续且达到开发建设条件的15宗用地进行了告知,目前市清理办已向市政府上报了第一批共7宗用地的处理意见,各用地单位和个人也向清理办提交了保证书。五是研究制定了《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(试行)》和《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具体办法(暂行)》等制度,明确规定,凡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,未经市清理办处理,一律不办理转让和抵押手续;对依法认定的闲置土地,将严格按程序处置,处置方式包括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、限期开发建设、以挂账储备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、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。 |